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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2016-11-29 浏览(701)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厅电〔2016〕62号)要求,省厅决定结合全省建筑市场暨建筑施工现场使用墙体材料质量综合检查(以下简称综合检查),马上 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内容
      (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成立安全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完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验检测、使用等单位是否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否依法落实安全责任。
      (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治理 人员安全考核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治理 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监理单位是否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
      (五)深基坑工程安全治理 情况。深基坑(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和边坡作业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
      (六)起重机械安全治理 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维修保养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安(拆)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以及现场专职安全生产治理 人员是否按关规定足额配备。
     (七)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治理 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治理 等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
     (八)临时用电安全治理 情况。施工现场外电防护、接零保护、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照明系统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九)消防安全治理 情况。高层建筑施工、外墙保温施工、明火作业、现场消防设施配备、消防通道、工地临时活动板房和易燃易爆物品治理 等是否符合消防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十)扬尘污染整治情况。施工现场是否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和工地车辆出入口是否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装置;拆除工程是否设置全封闭围挡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送渣土、建筑垃圾及粉状物料的运输车辆是否采取密闭措施;是否制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各项防尘措施。
     (十一)食品安全治理 情况。施工企业食堂卫生、防疫、设施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炊事员是否办理健康证;是否具有卫生许可证等。


      二、其他要求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范围、检查时间、检查工作安排、受检工程项目等均按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市场暨建筑施工现场使用墙体材料质量综合检查的通知》(豫建〔2016〕192号)执行,检查人员按组别(见附件1)分别纳入相应的综合检查组,对负责地区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进行检查。
      (二)检查组人员要认真填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用表(见附件2),全面收集整理项目情况,确保表格内容详细、完整、准确,建设、监理、施工需分别在表二、三、四上方签字确认,并注明时间。
      (三)请各地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对综合检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安排,通过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迎检工作,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