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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网站建设  发布时间:2020-07-08 浏览(215)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业院校:
   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9月5日
   上午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治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操纵 (3个专业)
   9月6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考试设置
   (一)专业、科目设置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治理 》(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操纵 》(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治理 》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操纵 》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治理 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新旧考试过度
   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治理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操纵 》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分别对应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治理 》《建设工程目标操纵 》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
   参加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且有效期内的合格科目,其成绩按照新治理 办法执行。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规定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4个科目(考全科)考试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工学、治理 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治理 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治理 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参加2个科目(免二科)考试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三)参加2个科目(增报专业)考试条件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四)关于工作年限
   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四、报名办法
   202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全员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一)要认真阅读并知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二)要对比 报名条件(见上文“报名及免试条件”),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同意代为承诺;
   (三)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须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验、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17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比 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报名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考生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核验状态,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须等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考生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以免影响正常报名。
   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但考生需要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4.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
   (三)资格核验
   资格核验为网上在线核验。
   核验办法: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一是报名平台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推断 ,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核验。二是对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进行网上核验。
   资格核验由省市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网上报名结束后,省市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水利部门要及时到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领取考生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件。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19日9:00至7月25日17:00。
   资格核验通过的考生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缴费办法
   资格核验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物价局《关于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价费[1996]第294号和豫政[2008]52号)的规定,报考《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的收考试报名费60元,报考其它三科的每科收考试报名费40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缴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0年8月28日9:00至9月4日17: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考生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治理 。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采取一定方式复核,并由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对于有举报的,必须认真核实。
   (二)虚假承诺处理
   1.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考试费用。
   2. 有有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等严峻 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记入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将失信人员信息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0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http://www.cweun.org/)。
   八、资格证书办理
   考生所有科目成绩考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复核、公示后,我省制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河南)”,该合格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同等效力。考生可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nzwfw.gov.cn/)下载。纸质证书下发后,省直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或省水利厅领取,省辖市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到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或水利局领取。
   九、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为减少报名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做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纳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水利厅
                                                2020年7月1日